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单位参加?国家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6.0.6条以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 施工 设计 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设计单位应就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予以确认。
《建筑法》对建筑工程交付竣工验收有什么规定?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